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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大为 职务:主任 电话:13933362505 |
河北陈大为律师事务所(原唐山市大章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6年,原为合伙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变更为个人独资律师事务所,直属于唐山市司法局。我所现有专兼职律师15名,行政人员2名,拥有350平米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固定资产16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有:金融、证券、房产、建筑、保险、医疗、合同纠纷、资产管理、企业改制、破产清算、劳动争议、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刑事辩护等不同领域提供全方位的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
成功代理了唐山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金融企业贷款纠纷案、汇达集团同哈斯克斯坦共和国牛肉贸易的国际信用证纠纷案、东方电子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唐山恒隆房地产公司同唐山工业学校房地产纠纷案、唐山市凌风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等一系列难度高、影响大的案件。
荣 誉
2003年度被唐山市精神文明办命名为“窗口单位”;
2004年、2007年被唐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2006年、2007年被唐山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8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2年被唐山市司法局评为“2008-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先进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