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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晨 职务:主任 电话:15822881208 |
东方律师事务所创建于 1988年,是天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1991年 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与创新,现今的东方律所拥有律师及各类工作人员近百名。律所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对乡村振兴和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乡村建设中保驾护航的作用,更好的服务唐山,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 4月,在唐山市成立分所,并成立党支部。天津东方(唐山)分所现有执业律师 10名,行政人员 2名,其中党员律师 3人。唐山分所秉承总所的执业理念以及服务标准,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以党建促所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为唐山市人民、政企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