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伶律师,女,2005年毕业于河北大学;2005年-2008年,就职于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宽城联社;2008年-2011年,就读天津工业大学法学研究生;2011年-2014年,执业于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2014年-2018年7月,执业于河北唐名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河北经广律师事务所。从2014年起,业务主要以从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为主。目前主要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及其下属支行、唐山市开平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催收法律服务。执业过程中,实行团队合作,各有分工,2016年1月至4月,与所内律师通过团队合作,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十多起,涉案标的额高达8900多万元。团队合作的办案方式高效、快捷,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