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主修律师专业,毕业后即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即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刑事案件、仲裁案件及各类非诉讼案件。从业十七年来,为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长期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的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多年来热衷于钻研法律,办案认真负责、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做到零投诉。在代理我市各大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中,积极与银行、法院配合为挽回国有资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益。在代理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上访、缠诉的当事人自动撤诉,为创造和谐社会作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在代理当事人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中,积极寻找突破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2011年成为唐山仲裁委员会首任仲裁员。在唐山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仲裁案件中,以法律知识服务各方当事人,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每一个自己经手的案件,受到各方当事人的好评,秉公执法,处处为当事人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是唐山仲裁委员会中受欢迎的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