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上,忠于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白的告诉当事人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牟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专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收委托和收费,没有贬损、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请客送礼、行贿的行为,不出示虚假材料,弄虚作假,没有当事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