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当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范办事,做到尊重事实,尊重法官,尊重当事人,不能违反规范,违背良心的事,在市局和所党支部、主任的领导下,不论从思想觉悟上,还是从业务素质上都较比过去有了一定的提高通过学习和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职责,提高了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履行职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