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5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基层政府、房地产开发公司、钢铁厂、水泥厂、投资公司等百余家企、事业、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承办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数百起,为所服务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数亿元之巨。通过刑事辩护,死立改判死缓案件数起。擅长业务:企业顾问、民事代理、刑事辩护、非诉讼法律事务。三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先后经过国办所、合伙所、个人所,并多次担任律所管理工作。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我将殚精竭虑,倾尽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