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伟律师,北京市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与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苏大伟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近年来办理了本地有较大影响的“白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茶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吕某某、合进商贸‘购车无忧’集资诈骗”案、“项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杨某某‘二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等。
几个典型案例:
1、侯某某非法行医案,一审宣判后被检察院抗诉,抗诉意见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辩护后最终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最终无罪不起诉;
2、王某某等涉黑案件,经辩护后最终成功拿掉涉黑帽子;
3、马某等特大贩毒案,经辩护后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周某某故意杀人案,侦查机关以故意杀人罪侦办,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经辩护后最终定帮助毁灭证据罪,最终处以缓刑;
5、沈某、徐某某特大贩卖毒品案,判处无期徒刑;
6、邵某合同诈骗3.8亿,报案人为某大,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撤销案件;
7、张某故意杀人案,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后从市检察院转交地方检察院审查起诉,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变为有期徒刑;
8、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审接受委托后经过辩护,二审改判定罪免处;
9、张某某涉嫌窝藏罪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审接受委托后经辩护后最终二审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无罪不起诉;
10、李某某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二审接受委托后经辩护后最终二审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无罪不起诉;
11、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金额8000余万,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