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投身公安事业,1989年转作律师管理工作。1991从事兼职律师工作,自2002年初开始做专职律师一直以民商事纠纷、婚姻、继承、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业务和刑事辩护业务为主,兼做法律顾问工作。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坚持客户至上原则,以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己任,不怕困难,不惧邪恶,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维护了法律尊严,较好地完成了当事人的委托。同时,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