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2010.09-2014.01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 法律硕士
2002.09-2006.07 西北政法大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24.07-至今 北京市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24.04-2024.07 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22.04-2024.03 湖南旷真(北京)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长
2011.09-2022.03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2010.09-2011.09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刑事庭 审判员
2008.01-2010.09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庭 审判员
擅长领域:
参与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和审判案件1000件+
从事刑事法律行业15年
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办理
从事刑事法律行业15年,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司法经验和刑事案件指导经验,尤其擅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和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擅长从刑事关系的各个维度出发,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从多角度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擅长从程序和证据角度处理刑事问题,始终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作为其首要责任。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谨慎、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擅长把控和协调整个案件的进程,善于从绝境中发现生机,赢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经典案例:
一、北京景女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嫌疑人不具有主观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辩护思路,坚持无罪辩护。最终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全案撤销。
二、南京祁先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校大学生误入“兼职”,被骗参与电诈。通过检察院公开听证,最终赢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三、苏州王先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老板居中介绍他人为朋友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00余万。通过部分退赃、企业合规审查,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四、长沙蒋先生开设赌场罪:从事实和罪名辨析入手,为被告人转变为赌博罪,并取得缓刑判决。
五、南京郭女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开庭前一天委托律师,争取缓刑。从主从犯定位、危害后果、法理情理角度释法说理,成为该“1040”传销案第一个缓刑判例。
六、北京杨先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定帮信罪,检察院定掩隐罪,律师从两罪区别进行着手,为被告人进行帮信罪的辩护,在掩隐金额10万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检察院也量刑三年实刑的情况下,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一年十个月的判决结果。
七、苏州吴女士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一审判决实刑的情况下,为被告人进行二审辩护并提请检察院抗诉,最终二审改判缓刑。
八、四川刘先生非法经营罪:作为中介为北京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提供人选,北京公司“暴雷”后涉嫌非法经营。律师从不符合犯罪构成角度,力证本案不应当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为嫌疑人争取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