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春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主任,执业证号:11302199011522020。
1986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系,1987年分配到滦南县律师事务所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先后在滦南县律师事务所、滦南县杨清律师事务所、河北春风律师事务所执业。历年来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县内多家大型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因成绩突出自2003年以来连续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滦南县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委员,2004年被滦南县政府授予巾帼建业明星。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及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经济诉讼、刑事辩护、非诉讼等律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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