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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更广泛的涵义上理解律师参政议政--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2-04-06 21:37:37    共阅读:

“从每年的总理报告中都能感受到整个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进步,非常令人振奋。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通过尽责履职,使自己无论是看问题的角度和对国情社情的认识,都有不断的提升,亲身感受到国家发展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通过参政议政,直接介入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当中,我们确确实实感受到:作为一名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群体,应该有更大的责任担当和更广泛的发挥作用的空间。”

  --王俊峰履职心语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加强法律服务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此您怎么看?
  
  王俊峰:作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从业者,我们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非常兴奋,非常高兴。记得这是总理报告当中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这对广大律师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信号!对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具有深远而特殊的意义,能够极大地鼓励广大律师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到法律服务工作当中,从而推动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据应邀参加温家宝总理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座谈会的吕红兵律师介绍,关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并未在此前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有所表述。
  
  王俊峰:是这样。在那次座谈会上,红兵律师围绕事关律师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从建议政府重视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在规划、人才培养、财力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律师业发展的扶持保障力度等方面,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提出了4条建议。温家宝总理对吕红兵的发言作了大概5分钟的回应,温总理指出:“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在这方面,律师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树立为公民服务的思想。”
  
  由此看来,红兵律师的发言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了一定体现,这一方面说明,《政府工作报告》形成的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法律服务业,特别是律师业经过30多年奋斗与发展,通过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注、关心和肯定。因此,希望社会还要继续关注法治建设,希望国家能从战略方面更加重视法律服务行业的作用。  

  律师核心价值观对培育律师文化意义重大
  
  记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思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文化建设目前还处于培育、发掘和提炼的阶段,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文化建设?
  
  王俊峰:去年“两会”期间,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大成就。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起点,这同国家改革开放和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紧密相连的。
  
  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节点,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认清律师行业的职业定位和核心价值,意义十分重大。
  
  我国律师业虽历经30余年的发展,但与国际同行相比,时间还是较短。不仅行业外人士对律师业存有误读,就是行业内对法律职业的定位和其核心价值等的理解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甚至还有一些错误的观念。比如社会上还有些人认为:“律师是替坏人说话的”、“律师就是帮有钱人打官司的”……凡此种种,表明社会对法律职业的神圣使命缺乏应有的认知和了解,对律师工作尊重不够。
  
  实践早已证明,律师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国家要有完备的法律,但立法本身不是目的,立法的根本目的是要使法律得到正确的实施。
  
  我国现行《律师法》规定,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说医生的专业使命是治病救人,那么律师的专业精神就在于使法律得到准确和正确的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天使,这本身也是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的充分体现。但遗憾的是,在实践中,人们对律师工作的认识还是模糊的。
  
  我们希望首先在业内推动这方面的思考,对法律职业精神及其核心价值观形成行业共识,进而使全社会对律师行业有更多的理解和尊重。
  
  记者:您多次提到“律师有着崇高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怎样肯定都不过分。”对此,您如何理解律师的责任和使命?
  
  王俊峰: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群体,律师行业最高尚和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没有任何公权力在身。正因如此,律师更多情况下代表的是普通民众,依法保护当事民众的合法权益,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但律师做的所有事情,本质上并不在于帮谁或反对谁,而是在于保证依法办事,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而公正执法,也正是政府、法院、检察、公安等一切公权力机关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所以,律师的工作和各公权力机关的法治理想和目的都是一致的,即都是要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才会更加清晰。
  
  此外,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紧密相连。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推动了行业队伍的素质教育,促进了行业整体的发展进步。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党支部在律师行业中的全覆盖,这增强了整个行业的凝聚力和进取意识,使得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形象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律师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参政议政
  
  记者: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出色律师加入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行列,您是如何看待律师参政议政的?
  
  王俊峰:各级“两会”是律师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国大约共有130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近3000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这些律师代表和委员广泛地活跃在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
  
  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到,在全国21万人的律师群体中,有4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虽然从比例上看并不多,但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这么大的比例,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不过,我个人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参政议政应该从更广泛的涵义上去理解。律师不应只停留在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来参政议政,更多地应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通过更多地参与公共服务来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法治等领域发挥作用,实现引领和推动。
  
  律师是高学历的专业群体,社会阅历丰富,富有担当和责任意识。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是国家和社会可以充分信赖的队伍。在未来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进步中,律师事业有着广阔的发挥作用空间。而积极地投身到广大社会的公共服务中,则是律师今后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向。
  
  记者:在今年的“两会”上,您带来了怎样的提案?
  
  王俊峰:我是一名律师,同时又是全国青联、政协委员,所以我每年的提案基本上都是围绕推动法制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发展以及有关青年工作方面的内容来提出。今年我有5件提案,包括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提案,关于青年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的提案,关于推动国家法制建设的提案,关于推动中国律师行业转型升级的提案等。
  
  记者:《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无疑成为这次全国“两会”的热点、焦点之一,您认为这次的修改是否达到了我们法律人的预期?
  
  王俊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反响,这几天媒体、社会更是高度关注,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刑诉法的修改确确实实在很多方面有所进步,对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审判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推动,草案里面有很多的亮点,媒体也报道了。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体现出更尊重人权,更注重以人为本。在刑辩制度方面,更尊重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方面的意义十分重大,对律师的刑辩事业发展有着特殊的积极作用。草案中的很多规定也与《律师法》做到了衔接,接下来就看它是不是能尽快地实施到位。
  
  当然,法制进步的进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我觉得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

  律师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独特优势
  
  记者:2009年,中央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国律协随即及时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修订了《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撰写了《律师调解制度研究》,丰富了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近3年来,律师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如何?
  
  王俊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律师有独特的优势。因为无论是大的经济案件,还是小的邻里纠纷,律师都是最直接有效的参与者。
  
  近年来,全国律协引导律师为各级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比如在四川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康菲漏油事件等诸多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平稳解决过程中,都有律师的身影。
  
  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律师更有大展身手的空间。社会管理创新其实质就是行政化向法治化推动的进程。而作为法治活动中重要的进步力量,律师对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廉洁公正执法等方面作用重大。
  
  比如说,湖南省政府专门聘请了以律师为主要成员的法律顾问团,创新了律师为省级政府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模式,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特别链接:

  吕红兵:《政府工作报告》首现加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是对律师工作的认可
  
  本刊讯(记者华鹏)2月7日,全国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律师作为基层群众代表,赴中南海参加了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2月底,《中国律师》第3期刊发了题为《吕红兵:律师走进中南海--吕红兵律师亲历温家宝总理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座谈会》专访。
  
  3月5日上午,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是日傍晚,记者接到吕红兵从上海打来的电话,从电话里的声音中能明显感觉到吕红兵的兴奋与振奋,他说:“这是多年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如此明确、具体地提出要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而且,这也是此前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所没有的表述。”经过与他确认,原来正是他在总理主持的座谈会上的发言主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体现。
  
  吕红兵表示,他明白这并不是他一个人建议和呼吁的功劳,但他还是切身感受到,律师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受到重视和采纳意义重大、作用重大。也正反映出如总理所说的,政府工作报告形成的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总理向基层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是真心诚意的;大家所反映的问题与所提的建议,总理是认真倾听并从善如流的。
 
  吕红兵说,“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首先,反映了我国法律服务业,特别是律师服务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反映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重大发展。其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与重视,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的关注与肯定。当然,最重要的,这也给律师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注意到,“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这句话列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标题之下,广大律师要发挥功能、体现作用,为“惠民生”做贡献,通过自己的优质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通过自己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真正体现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