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列表 > 工作动态
关于报送律师法律服务案例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7-09-28 10:06:24    共阅读:

 

唐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
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报送律师法律服务案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科,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按照司法厅关于编写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要求,根据市局《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为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编原则
1、依法原则。选编案例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案例公开要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内容。
2、典型原则。选编案例能够从正反两个方面反映律师工作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开展类似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促进律师制度改革发展。
3、规范原则。选编的案例文书要遵循统一格式,符合规范化、信息化要求。
4、客观原则。选编案例应当尊重事实,真实反映律师行业发展实际。
5、全面及时原则。选编案例既能反映出律师工作脉络,又能重点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新动向和律师工作新面貌。
二、案例选编范围和标准
1、选编范围。律师代理、辩护的成功诉讼案例;涉及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咨询、并购、上市、反垄断、涉外案件等成功的非诉讼案例。
2、选编标准。诉讼、非诉讼案例能够充分代表律师在本业务领域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彰显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三、案例选编内容
1、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司法文书、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2、非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律师代理思路、案件结果概述、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四、案例选编数量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至少报送1篇,多者不限。
五、案例评选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市律师协会将成立案例选编工作小组,对案例进行统一评选,择优按有关程序报省厅案例选编小组进行评选后入选省案例库,并由省厅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案例库推荐。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案例选编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案例选编和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选编范围和标准对相关案例进行编写、汇总、审核,确保案例中不出现政治、专业等方向性错误,于每月10日前,及时统一按照标准格式将案例电子文档报送市局案例选编工作小组,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案例的上报任务。
附:1.案例填写统一规范要求;
2.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文档格式;
3.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模板。
联系人:徐辉,电话:2854570。
        冯硕,电话:2801398。
邮箱:tslawyer@126.com
     唐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9月26日
附件2.doc
文件类型: .doc e461dfd2fedd72a22f605a78e6256c04.doc (14.19 KB)
附件三.doc
文件类型: .doc e80bcf24e54a512a909d96daeb94a29a.doc (28.4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