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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律师的使命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8-04-17 15:55:48    共阅读:

 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律师的使命

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  方芳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依法治国

    2014 2 26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 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是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同的需要,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带动北方腹地发展的需要。习近平主席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 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京津冀一体化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助于未来京津冀三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中国区域经济整体均衡发展和全国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要调整优化城市结构布局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必然涉及到重新调整京津冀的地区产业、生活、行政功能布局,其中必然涉及企业搬迁、人口迁移、交通网络建设等等,这其中至少涉及征地、户籍调整、社会保险、基础设计规划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涉及的政府和企业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正确指导下依法依规处理。

律师的社会责任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 理应在现代化建设中尤其是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践行者,理应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这是律师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据统计, 我国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12万人, 律师事务所遍及全国各地, 律师已经在我们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较为重要的影响。在促进社会发展中,律师可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律师执业活动的广泛性和在执业过程中的相对中立性, 使得律师在社会成员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有助于整合各种社会关系, 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 减少社会交往的摩擦, 促进人们相互尊重, 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

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律师的使命

   1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持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面临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各地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各地政府陆续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律师至少能够在一下方面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持:

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应服务部门的要求参加部门办公会议、工作组会议,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

2)参与论证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各项改革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收集社会对该类决策、改革措施的不同声音,并从合法性、可行性等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内容。

3针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2、为社会协同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遇到的公共设施建设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大型工程,必然遇到诸如征地补偿、户籍变动、社保地变更等关系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协同发展和城市分工的变化,也会随着不同风格的执政方式和不同风格的企业运营方式带来思想的融合,在这个过程当中,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的法律理念的普及和法律文化的建设是我们律师不可推卸的社会责责任。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律师至少可以在如下方面为社会协同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1)以法律专家甚至普通民众的身份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听证。为项目规划的合法性和社会公平性提供法律监督。

2)履行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为弱势群体特别是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地区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坚定他们对法治公平的信心。

3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民众的对于法律的信仰

   3、为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律师制度改革发展的经验表明,律师业务与经济发展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律师业务发展与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趋势也具有很强的一致性。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给律师业务带来机遇的同时,律师也为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1)律师除了发挥传统的事后补救作用外,还会更多地在事中规范和事前预防等方面彰显价值。通过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改造良好经济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风险。

   2)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企业之间的合作。律师应充分发挥自己尽职调查的功能,对合作企业的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组织机构及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管理制度,主要业务流程,主营业务特点等信息进行调查和法律分析。

   3在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帮助发展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建立规范的法律风险管理和防控机制,减少欠发达地区的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使其真正能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寻求自身的发展。公司法律业务管理现状评估至少应当包括,主营业务合法合规审查与评估,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审查与评估,主要业务流程法律风险分析等,根据相关评估结果提出法律业务管理方案以及法律风险管理方案。

 结束语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地区功能分工的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法律工作者在这一过程当中,应当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为地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