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一员,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对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肩负神圣职责、发挥特殊作用。当前,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会见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不能满足刑辩律师的工作需要。因此,我们向全市律师发出倡议:
忠诚履行职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天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受理刑事辩护案件后,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亲属的解释工作,希望他们对会见难给予充分理解。
提高执业能力,合理安排会见次数。会见前拟好发问提纲,正确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清楚地陈述案情,最大化地节省会见时间,尽量使每一位前去会见的律师都能得到安排。
珍惜职业荣誉,自尊、自爱、自律。正确处理与司法人员关系,共同维护司法秩序,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尊重法庭,不在庭外发表不利于法庭公正审判的不当言论。同行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不做有损于律师形象的行为。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