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重申落实规范律师参加庭审活动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9年3月21日,我协会结合律师执业规范化要求,下发了关于规范律师参加庭审活动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得到大多律师的遵守和响应。但少数律师参加庭审活动时,仍有不按规定着装参加庭审活动的现象,对此特做如下提示:律师着律师袍参加庭审活动是司法礼仪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法律服务人良好形象的需要。律师要让社会公众信仰法律、尊重律师、尊重司法,自己首先要有良好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律师出庭是否能穿着律师袍,代表着这个律师对法治的信仰、信念和追求是否坚定,望广大律师要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尚没有律师袍的专职律师请及时订购,订购期间尚需参加庭审活动律师,要通过借装等方式落实规定要求。
协会计划5月份举行2017至2018年度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宣誓仪式,所有宣誓人员一律着律师袍,扎领带,佩戴律师徽章。请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提示。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