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律师协会召开
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员会、刑辩业务委员会会议
2019年5月31日,唐山市律师协会在协会会议中心召开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员会、刑辩业务委员会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河北省律师协会在保定召开的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精神,讨论分析唐山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业务工作。在唐的“两个委员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河北省律师协会理事、唐山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建文主持,河北省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赵国斌传达了河北省律师协会在保定召开的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精神。
会议认为,当前唐山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站位高,工作起点高,较严格的执行了备案登记、无罪代理辩护集体研究讨论等制度,履职尽责,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保护了被代理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被代理人及其家属认可和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赞誉。特别是在滦州市法院审理的杨某案、曹妃甸区法院审理的白某案、路北区法院审理的刘某案等几个有重大影响案件中,更彰显了律师的作用,达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三统一。
会议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足。集中反映在个别律师备案不及时,出庭不按规定着装等。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我们要更加深入的加强刑辩律师队伍学习教育培训,使广大刑辩律师更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认真研判和做好每一起代理案件,与检法机关相互印证,把每一起代理辩护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要求全体刑辩律师要认真贯彻落实张金龙会长在培训班上提出八点工作要求和崔振晓处长提出“三要七不要”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党向人民向历史交上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