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唐山市司法局、唐山市律师协会在市政府会议中心礼堂举办了律师业务培训班,全市专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司律师以及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等700多人参加了培训。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全市律师全面、深入理解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承办刑事案件的能力与技巧,唐山市司法局、唐山市律师协会特别邀请了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来唐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专题讲座。陈瑞华教授重点讲解了对新刑诉法的理解及其对律师辩护的影响,介绍了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和立法背景,对辩护制度的改革、增改的重点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当前热点案例,对律师如何提高辩护技能、如何更好地防范执业风险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阐述。 会上,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协党总支书记李春华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李局长对我市今年上半年的律师工作进行了总体回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了目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努力的方向。 由于本次培训针对性强,授课水平高,受到了广大律师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