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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办理2020年度第一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20-04-30 13:56:10    共阅读: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唐山市实际情况,2020年度我市律师协会统一受理实习登记备案的时间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5月份实习登记材料准备时间为4月30日——5月10日。
  2、5月份受理实习登记材料时间为5月11日——5月20日(工作日),为避免人员集中,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分批次材料审核,具体受理审核时间为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预约时间:5月6日——5月8日
  预约方式:以律所为单位致电0315-2801398进行预约,报明人数后由协会按顺序安排时间,未按照预约时间到协会办理的律所预约作废,需重新预约。
  11月份实习登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品行良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6、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三、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1、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2、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3、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4、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四、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明确以下事项:
  1、实习人员姓名;
  2、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3、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4、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5、实习人员和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6、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
  《实习协议》自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生效。
  五、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4、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居住登记凭证;
  5、承诺书(按附件样式签署申请人姓名即可);
  6、无业证明情况以承诺书形式提供(承诺书样式附后),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承诺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承诺书中予以确认;
  7、人事代理协议、档案存放证明;
  8、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9、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0、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以及申请实习人员符合实习条件的证明;
  11、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 申请人为高校教师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何系从事何种法学课程教育的证明;申请人为科研人员的,提交工作证和职称证。
  ⑵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单位及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六、注意事项:
  1、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协助实习人员严格按通知要求准备实习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以所为单位由内勤或专门的工作人员陪同实习人员一起到市律协(路北区东旭大厦19层1915)提交材料。
  2、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身份证、学历证、居住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等证件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证件原件退回申请人。
  3、各律师事务所对接收的实习人员是否符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相关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须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有以虚假材料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实习资格的,立即取消该实习人员的实习资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行业惩戒并在唐山律师网公布惩戒结果。
  4、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住所面积必须达到三化建设标准。
  5、除退伍退休外,市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一律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县区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可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律所所在县区人才交流中心。
  6、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执行,通知第二条规定应明确事项必须填写。
  7、在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一栏中,一般从18周岁填起,起止时间前后衔接,工作经历真实可靠(除全日制脱产学习外,其他在职学习一般不作为工作经历)。
  8、所有申请材料各一份,根据附件一要求顺序排好。
  9.相关制式表格请前往邮箱tangshanlvshi@163.com(密码2801398)


  联系人:李梦婷 
  联系电话:0315-2801398
  地  址:唐山市建设南路78号东旭国际中心1915室

 
唐山市律师协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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