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唐山市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充分展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果,调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律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报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12个,党员律师35名,党务工作者12名。
二、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主动向党中央看齐、维护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规范,扎实开展各种党内活动,有效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
3.认真履行党建责任,积极推进党建创新,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行业工作大局和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业务成绩突出。
4.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律师文化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培养党员、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关心律师工作和生活,工作运转有序,基础工作扎实。
5.近三年本所(或联合党支部下辖各所)及执业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员律师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受到行业内广泛赞誉。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党建工作,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党组织关系在律师行业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近三年本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律师事务所党务工作者(担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党员行政人员均可推荐)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四个意识”较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在律师事务所具有较高威望。
3.熟悉并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各类党内活动,所在支部开展党的活动经常,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廉洁自律、原则性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威信较高。
5.党组织关系在律师行业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近三年本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原则上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报送推荐材料。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被推选人员分别填写《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表》《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3、4),扫描后连同各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6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师行业党建办公室专用邮箱(tsslsxhdx@126.com)。
(二)推荐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各县区(市)所由县区(市)司法局负责把关上报,市直所由市律师行业党委负责推荐,并填写《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见附件2)。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推荐上报,经中共唐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审核后,在市律师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授予相应称号。表彰通报报唐山市司法局党组,并送被表彰的党员律师所在县区(市)司法局党组织。
四、名额分配
市律师行业党委依据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数量和党员律师数量,确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是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律师社会形象的重要契机,各推荐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认真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听取多方面意见,综合考核评价,特别是要从政治建设、遵规守矩、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工作业绩、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严肃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已受国家、省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列为这次市表彰对象进行重复表彰。
(三)加强宣传。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确定后,市律师行业党委将通过主流媒体、市律师协会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各推荐单位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律师行业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全行业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牢记使命、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表
4.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联系人:费 林
联系电话:0315-2826201
中共唐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