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业界新闻
|
工作动态
|
办事指南
|
诚信档案
|
案例评析
|
律师党建
|
法律法规
|
律所查询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列表
>
工作动态
唐山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废止《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2-09-28 17:32:57 共阅读:次
上一篇:
唐山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实习人员考核结果的公告(第二批)
下一篇:
唐山市律师协会举办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