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滦南县委组织部【2020】—10号《通知》精神,2020年8月12日下午,河北扬清春风存鹏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田叶军、宋国来、张梁、田山在春风所党员活动室,以“学《条例》、见行动”为主题,开展了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副书记宋国来同志主持。
主题活动共6项内容:
1、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重温入党誓词。参加活动党员全体起立,面对党旗重温入党宣誓,党支部书记田叶军同志领誓。
3、宣读中共滦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成立“中共河北扬清春风存鹏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4、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支部书记田叶军同志结合目前扬清、春风、存鹏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具体情况,对《条例》主要条文进行了讲解。
5、各所汇报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扬清所田叶军、春风所宋国来、存鹏所张梁均代表本所做了汇报。
6、分组讨论。全体与会党员一致认为,通过这次活动,深刻领会了《条例》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将活动精神融入到工作当中,学《条例》、见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创建法治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