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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来副会长出席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21-03-02 11:17:23    共阅读:
   2021年2月19日至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会石家庄河北会堂隆重召开。省人大代表、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唯实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国来出席会议,认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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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国来副会长自2018年担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来,积极为法治河北建设和河北省自贸区建设提出意见建议。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提出的《加快设立曹妃甸临港自由贸易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9年8月,包括曹妃甸片区在内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国务院批复便正式设立。赵会长积极跟进自由贸易区立法工作,根据《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拟立法议案,并在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了近1.7万字122条的《关于制定<河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议案》,受到河北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被确定为三次会议的“第一号议案”,经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程序立法,《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通过,这充分展示了唐山律师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作为人大代表的履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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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会长积极关注法治河北建设,起草多项立法议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年来共撰写了近六万字高质量的立法议案,先后提交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这些议案受到了河北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大部分立法议案已经列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今后五年的立法计划。
   今年四次会议上,赵会长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的公共卫生事件,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的议案》,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防控提供了法律支撑。根据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议案》,同时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为法治河北建设奉献出了唐山人大代表和唐山律师的贡献,另外赵会长在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解决律师会见、诉讼立案、司法鉴定、类案判决以及人民法院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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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赵会长始终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会议期间接受长城新媒体和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人大代表要为河北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尽心尽力。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一定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实干托起梦想,以奋斗成就未来,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