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李香民律师事务所是2008年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以来,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排查涉案隐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滦南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是当好“宣传员”,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支持。在滦南县司法局、教育局和团县委组织的“送法进校”活动中,该所指派知名律师深入到胡各庄中学、县职教中心等学校授课,就《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师生进行了专题辅导。在滦南县工商局组织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中,该所律师分别到宋道口钢锹专业镇、长凝镇纺纱集聚区,采取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座谈、讲座等形式,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交通法》和《职工工伤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企业经营者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当好“调解员”,有效解决多起疑难案件。积极为群众“问诊把脉”,实现“清热去火”。司各庄镇东夏庄村村民夏某因琐事被本村村民打伤,医疗费问题久调未解,引起涉诉上访。2012年11月7日,该所律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该所律师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从亲情乡情等诸多方面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使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达成谅解,愉快地签订了协议,当事人表示息诉罢访。另外,滦南县程庄镇潘家戴庄村村民马某,在县城某轮胎大世界更换轮胎时,因气压过大导致轮胎爆裂,将马某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受害者家属因索赔事宜与所在地企业发生诉讼纠纷。因案情复杂,县法院经过多次协调未果。11月初,县法院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李香民律师所的周存鹏律师为被诉方的代理律师,该律师从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考虑到受害方家属一家老小丧失家庭顶梁柱这一特殊情况,反复做被诉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被诉方同意一次性补偿受害方十余万元的各项损失,由此化解了双方矛盾。
三是当好“疏导员”,促进信访案件向依法诉讼转化。在处理各种案件过程中,注重把握案件的特点和动向,有的放矢地总结热点、难点问题,对存在上访苗头的案件,全力引导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依法维权。今年以来,该所针对方各庄镇李方各庄村村民张某因锅炉爆炸致人死亡的赔偿案件、滦南县鑫鑫纸业公司与倴城镇司营村村民周某的劳动纠纷案、安各庄镇裴洪林村村民裴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涉诉涉访、扒齿港镇崔庄村王某、胡各庄镇孟各庄村李某因提供劳务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纠纷等多起敏感、复杂、存在上访隐患的特殊案件,积极走访涉案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维权,有效的遏制信访苗头,为化解矛盾、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