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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暨北部区域律所建设座谈会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21-11-01 17:24:50    共阅读:
   10月29日上午,唐山市律师协会在迁安市九江饭店6层1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暨北部区域律所建设座谈会。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郁红祥主持会议,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国来、黄建文、张国胜、李香民、钱勇、季宝松、石贵东,滦州、迁安、迁西、遵化、丰润部分律所主任代表参加会议,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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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在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及会议精神,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在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张金龙会长在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各值班副会长分别汇报了值班期间工作情况;季宝松副会长汇报了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秋季长跑比赛准备情况;赵国来副会长汇报了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工作筹备情况;张国胜副会长汇报了市律师协会近期投诉维权案件调查及处理情况;会议还研究了推荐律师入选唐山市法学会法律法学专家智库等事项,并对组织首届长跑活动、实习律师培训、实习律师面试、各专委会年度总结等下一步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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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宝松副会长汇报了迁安市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规范化建设管理情况;黄建文副会长介绍了优秀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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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集体讨论分析了我市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针对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规范业务收费标准,防止不正当竞争;合理设置律师准入、转所等标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所可持续运营发展;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律师保密意识、规矩意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改善“三难”问题等涉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探讨,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
   郁会长对协会近期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对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完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建设,三是规范律师事务所运行,四是加强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和业务管理。针对下一步我市律师事务所建设重点,郁会长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共同努力,使全市所有律所尽快走上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规模化经营道路,不断提升在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更好地为法治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附:1.郁红祥会长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经验介绍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山市律师协会会长  郁红祥

各位副会长、律所主任:
   今天,我们借助迁安这个风水宝地,邀请到滦州、迁安、迁西、遵化、丰润5个市县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参加市律协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暨北部区域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座谈会,感谢大家的到临。
   从今年5月25日到7月1日,在区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市律协圆满完成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考核工作,共历时35天。今年的年检考核与往年都不一样,协会会长班子成员亲自参加,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河北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重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律所设立条件、律所“僵尸律师”、律所收费公示及律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各阶段内容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了许多共性问题,相信这也是区县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因此,为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展,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经会长班子讨论决定召开本次会议。
   下面,我先讲讲在年检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支部阵地建设不达标。表现在没有严格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
   二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落实不严格。表现在无统一收案、收费登记,空白委托合同、委托书、律师函等文书管控不严。
   三是财务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落实不严格。表现在结案后未及时开具委托费用正规发票,仅以普通收据代替,存在被投诉风险。
   四是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表现在案卷及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专用档案室,案卷随意堆放;普遍存在案卷内容缺失,无收案谈话笔录、风险告知书、案件批办单、案件交接单、证据接收清单及正式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五是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学习教育笔记敷衍了事,无学习心得体会;律所主任、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合伙人与本所律师谈心谈话记录不完善。
   刚才,大家畅所欲言,针对律所的建设发展及规范化水平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意见建议,为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充分体现出各位律所主任的责任担当和情怀,我认为非常好。你们都是所在区县优秀律所的负责人,希望你们继续坚持,为促进全市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走上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规模化经营道路,提升全市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起好带头作用,更好地为法治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下面,我就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及规范化水平提几点个人建议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1.律所党组织隶属关系要按规定进行调整,党员人数5人以上要建立党支部委员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健全党支部相关制度。
   2.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律师组织关系结转和党费缴纳,无党员律师事务所要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按照规定培养发展新党员。
   3.各种会议要有记录,学习记录本、心得体会、活动记录要齐全。
   (二)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建设
   1.要依法制定和履行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分所派驻律师等各项变更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2.要建立和落实合伙人会议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印章及档案管理制度、三项基金提取制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新执业律师资质审核制度、青年律师培养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考核制度、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等情况。
   (三)律师事务所运行管理
   1.要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党员活动室、财务室、档案室,设立明显规范的标牌、标识。禁止出现另设办公场所、律师在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问题。
   2.要合理分配律所合伙人的职责分工,落实主任负责制,加强律所及执业律师服务质量的监管.
   3.要落实依法纳税义务、律师社会保障;积极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4.要设立律师事务所事业发展、律师执业风险、律师培训等基金;国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资金积累相关制度,设立相关保障基金。
   (四)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
   1.要教育引导律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2.对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要加强管理和指导,防止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建立规范的聘用管理制度,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至少1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4.要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5.要依法为本所聘用律师及管理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参加全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6.完善律所辞退、除名管理制度,对解除聘用关系未办理注销律师执业证手续,也未交回律师执业证的要及时上报市律师协会备案。
   (五)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1.严格落实统一接案收费登记制度。按委托代理规定确保审批表、委托合同、风险告知、当事人意见反馈表、监督卡、证据证实性承诺等缺一不可,及时统一开具正规发票。
   2.严格落实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结案案卷要统一规范装订成册入档案室,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3.严格统一律所印章、专用文书、接受委托合同等的管理,确保公章、财务章、空白合同、公函等使用管理规范。
   4.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执业禁止性规定和执业公示、委托代理、利益冲突审查、责任赔偿保险等诚信制度,加强执业风险管控;将律师执业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及时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5.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收费价目表,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6.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办理收案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启动案件质量监督程序,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和质量反馈制度,进行全程服务跟踪。适时了解当事人对承办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找到具体的解决办法,杜绝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从而树立事务所及律师良好的专业形象。
   各位律所主任,市律师协会一直秉承“服务、保障、规范、引领、发展、提升”宗旨,全心全意为我市164家律师事务所、1805名执业律师提供服务保障,我相信,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唐山市律师行业必将迎来更加灿烂的辉煌!
   谢谢大家!



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经验介绍


   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得法所”)是2005年8月16日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得法所始终秉承“得道乾坤有序,法正天下谐和”的执业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提升律所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高度认可,202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其经验介绍如下:
   一、“以党建带所建,用所建促队建”,凝心聚力创建规范化律师事务所
   得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律所党支部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组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律所党员律师组织关系百分之百落地、支部阵地“六有”建设百分之百达标、“三会一课”等制度百分之百落实,有效实现支部建设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得法所始终以科学发展为本,率先实行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和党组织领导班子与律所管理层“交叉”任职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伙人会议讨论、支委把关通过原则,将律所制度建设作为律所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将律所综合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整章建制,通过五十二项专项制度,构建了立体、高效的得法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律师职业素养和律所规范化建设。
   优秀的队伍,奋进的集体,铸就坚强的战斗堡垒,在得法所党支部的领导下,全所上下,齐心协力,认真履职尽责,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律师执业中,贯穿到整个服务环节中,以娴熟的专业技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用荣誉书写辉煌。先后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唐山市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树理念,立足服务民生;施爱心,情注法援事业
   得法所自成立伊始便以服务民生为己任,16年来风雨无阻,始终秉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理念,先后安排执业律师参加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岗位义务提供法律服务达600余人次;无私奉献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确保制度规范、有章可循。2015年,经律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流程(试行)》,对法律援助案件从收案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提出规范化要求,尤其是在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归档材料范围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要求全所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业务规程,突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快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得法所成立得法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法律援助团队,始终以“切实服务民生、保障普通群众请得起律师”为宗旨,在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之外,主动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三是设立公益法律服务督办小组,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2015年,为推动本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有条不紊开展,提高办案质量,得法所成立了公益法律服务督办小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文书起草、调查取证、书写办案思路、出庭(调解)准备、律师意见到结案采取全程督办措施,确保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截止目前,得法所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2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三、尽职责,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担重任,护航法治社会建设
   得法所坚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着重培养执业律师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大局观念出发,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护航法治社会建设。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得法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讲话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法律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为抗疫前线捐款捐物;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广泛宣传、解答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政策,传播正能量;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助力中小微企业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主动协助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编纂《中央及地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并送入待复工复产企业,全力促进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作为唐山市委市政府、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得法所恪尽职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法律知识读本》、《政府信访工作法律实务指南》编写,助力政府机关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参与行政机关处理复议、诉讼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方式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宣讲,大力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增加民众对行政部门工作的了解和认可,从而有效消除民众与行政机关的对峙心态,将行政行为争议由信访途径转向诉讼途径解决,避免了信访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
   得法所注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为避免错误重复化,主动将以往复议、诉讼中的经验与行政部门沟通,为行政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了有益借鉴,着力保障了行政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体检,有针对性的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避免行政执法错误、瑕疵,确保行政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理”有“据”,有效保证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公信力,为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行业贡献。
   2008年,得法所在建所不到3年的情况下就成立了义务普法宣传领导小组,深入唐山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居)、学校等地开展义务普法授课和宣传236场次,受众人数达50余万人。2020年,组织成立《民法典》贯彻学习宣讲团,先后为唐山市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工商联等单位1000余名干部群众、民营企业家宣讲普及《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山初度路犹长,策马扬鞭再奋蹄!十六年风雨兼程,十六年砥砺前行,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法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内”修业务素质、“外”融建设浪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行业力量,展现出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