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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发挥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
来源:转载    作者:河北东明律师事务所 赵永存    时间:2013-01-18 14:44:17    共阅读:

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内容如何围绕这些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都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实践中,很多律师苦于没有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或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感到无事可做,常埋怨自己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法律顾问工作得不到企业的重视。很多律师年都签订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却得不到巩固和发展,这种情况实质上是如何发挥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作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中的作用,应着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一、法律顾问工作渗透到企业管理及生产经营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仅仅是打官司,更主要的应该是积极主动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各项经济活动中去,诸如谈判、签约、规章制度的订立、债权债务的清理、资产重组、财产租赁、融资租赁补偿贸易等等非诉讼领域,不失时机地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或主张将自己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运用于实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授权可代表企业和所属分厂、分公司及业务负责人、经营人员签订目标管理合同书,全力维护企业的财产权益及各项利益,定期代表企业检查、监督各部门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反映汇报情况,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3、积极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审查。签订合同是企业频繁、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顾问律师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与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意向的谈判违约责任的相互制衡与风险防范要约、承诺的法律手续合同条款的利弊权衡和制定完善合同形式的严格把关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等。
    4、利用律师广泛接触社会和中介服务所掌握的经济信息及便利条件为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出谋划策,并完善有关法律手续,把好法律关。 

 5、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及时撰写法律意见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供企业领导决策时参考,必要时参与论证和协商。 
    、加强企业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 
  法律顾问工作离不开企业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实践中顾问律师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作用了解太少,二是顾问律师不掌握、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领导层、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加上顾问律师主动参与意识差,往往感到无处下手。这些原因使顾问律师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这些都影响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效益,笔者认为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必须从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相互联系和了解入手。顾问律师了解企业应从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真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便于律师和各部门联系,区分顾问单位性质,处理好人际关系,公司的经理中层干部、具体经办人、法务部门人员等多沟通,多交流,不定期走访,融洽关系,成为朋友
     2积极参加企业招投标会、业务洽谈会、产品订货会、外出考察等,掌握顾问单位所在行业的最新动态以适时提出法律意见
     3、认真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资源,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及时了解社会热点,国内外新闻,业内动态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方便和信息。

 4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了解企业债权债务基本情况并掌握有关资料,随时摸底调查,便于发现有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增强责任心,转变工作方式,主动上门服务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名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必是一名责任心很强的法律工作者。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勤勉敬业,决不可懒散懈怠。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顾问,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过去我们总是习惯于企业领导有事情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来找律师,如果人家不找,就认为没有法律上的事情。这就是我们经常戏说的顾了才问,不顾了不问,但当企业真正有事找上门来,或许你正好不在,又联系不上,这就是顾上了问,顾不上了不问,难怪有位企业领导说我们的法律顾问一年只来了三次,一次是来签合同,二次是来收顾问费,三次是来签下一年的合同。这样的法律顾问怎能有所作为? 

笔者认为,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顾问律师必须转变工作方式。要认真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出主意、提建议以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想企业领导所想,急企业领导所急,为企业分忧解愁。顾问律师要主动上门服务通常做法是坚持定期到企业现场办公无论企业有无法律事务,都应坚持到企业主动过问,主动和企业高、中层领导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捕捉法律方面的信息,做到有事情积极办,没事情找问题、找漏洞、勤过问、勤建议、主动办,真正成为企业离不的法律参谋。 
    、重视企业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诉讼来解决的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各类纠纷,也包括无争议,纠纷的法律行为,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目的在于减少纠纷,预防诉讼,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保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某些经济纠纷如在法律上、证据上对自己明显不利,且无法扭转不利局面,则尽可能避免打官司,争取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当前,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中屡屡上当受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包括对方经办人的真实身份和代理权限。因此,签订合同前的资信调查工作至关重要,法律赋予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顾问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调查手段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资产状况、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等工商登记情况及合同担保能力、代理人代理权限情况、标物的抵押登记情况等进行调查,为顾问单位提供可靠的资料和可行性论证,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减少合同风险。 

 、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工作 

商标专用权、专利、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的知识产权一旦受到侵犯,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顾问律师应当为企业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保护措施,首先从制度上保障和预防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不受侵犯。一旦发现侵权现象,顾问律师应及时出面制止侵权,必要时在媒体上发表声明,起到警示作用,对于以造成实际损失、侵权行为严重者,立即调查取证,诉诸法律。 
    、做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法制教育和培训是重中之重顾问律师应当定期举办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讲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营销、采购、业务代办人员应集中组织学习《合同法》知识,使其掌握签订各类购销合同的知识和技巧,在起草、审查各类合同的工作中还应不失时机地向有关人员灌输合同知识,强其合同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