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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律师协会转发《河北省律师协会转发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转载    作者:原作者    时间:2013-01-28 14:45:23    共阅读: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律师协会下发的《河北省律师协会转发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本所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及省律师协会《通知》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开展好“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乡村,主动上门、热情服务,把服务和温暖及时便利地送人民群众的身边。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报告和信息汇总表,请于2月17日前报送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  斌

电  话:2826515

邮  箱:tslawyer@126.com

唐山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

附件

冀律协〔2013〕5号

河北省律师协会

转发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3〕02 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所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律师协会《通知》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开展好“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要在去年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乡村,主动上门、热情服务,把服务和温暖及时便利地送人民群众的身边。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报告和信息汇总表,请于2月20日前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0311-88606793,

邮  箱:heblvshi@126.com

附件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3〕 02 号)

附件2: “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信息汇总表(二)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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