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娟,河北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山市律师协会理事。从事律师工作26年,已年届五旬的杜律师依然充满活力。她经常说,金钱和礼物都是有价的,而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律师良好的形象是多少钱物也换不来的。
1993年,在全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改革工作时期,杜玉娟果敢地创建了我省县域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河北丰华律师事务所。她辛勤敬业、以身作则,带领全所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热心扶助弱势群体,丰华律师事务所连续8年被评为唐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唐山市二星级窗口单位、唐山市优秀妇女维权岗等称号,连续6年被丰南区评为优秀窗口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三八红旗集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丰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在办案过程中,杜玉娟律师充分发挥了女性观察细心、思维缜密的优势,也充分展示了性格中坚韧正直、热心执着的特点。在1998年代理唐山某公司与广东省某单位180万元货款纠纷案中,考虑到异地办案难度大的特点,她详细了解案情,查找相关证据材料,仔细分析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在法庭上,她的意见被当地法院全部采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一起外商企业的劳资纠纷中,杜律师作为工会的首席代表与外商谈判。由于事情紧急,她彻夜精心准备,在谈判中,她有礼有节、有理有据,外商代表不得不一再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了大幅度增加工人工资的协议,极大维护了几千名中国女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杜玉娟律师经常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多次对智力有问题、肢体有残疾或者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收大部分代理费。她曾为伤势严重已成“植物人”的原告代理,多次往返医院找原告的家属研究调解方案,不辞辛苦、多方奔走、据理力争取得了超出原告预期的赔偿款。原告方家属非常感动,几次来律师所道谢,主动要求补交代理费,均被杜律师婉言谢绝。
为了让更多应受援助的人得到法律帮助,身为区政协委员,她的《关于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提案》得到了丰南区领导的认可,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 2004年,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解决了困难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使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弱幼病残困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
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杜玉娟律师坚持设身处地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不仅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社会许多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2004年,杜玉娟接受某村1198名村民的委托,代理了一起由群体上访引导到诉讼途径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这起案件社会影响很大,一旦处理不好,很可能导致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接受委托后,杜玉娟律师详细了解争议土地五六十年代的地貌情况,收集了大量证据材料。案件圆满解决后,村委会和村民送来了“据理力争扶正义,为农服务暖民心”的锦旗以表达对杜律师的衷心感谢。
从事律师工作26年来,杜玉娟律师共办理了各类案件一千多件,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余次,担任20多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和委托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她代理的“为离婚八年妇女诉争共有财产30万元”的案件,被唐山妇女网和中国妇女网等网站转载报道,
杜玉娟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她多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唐山市优秀律师、唐山市十佳律师,曾被授予唐山市“三八红旗手”、河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河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还被评选为丰南区首届十佳道德模范。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有德必有勇,正直的人必不胆怯。杜玉娟,正以她对工作的热情和对生活的热爱,抒写着一位先锋女性的独特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