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编印 第六十七期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唐山市消费者协会 唐山市律师协会
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处理消费侵权纠纷中的职能优势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经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唐山市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从我市律师中选聘了一批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消费维权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的律师和市消协工作人员组建了唐山市“消费维权律师团”。目前我市“消费维权律师团”共有40名成员,并确保所辖各县至少有1名律师参加,实现了消费维权工作在我市的全覆盖。
十月份,《旅游法》、《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一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素质,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沿海强市、美丽唐山”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0月12日,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唐山市律师协会组织我市消费维权律师团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活动。唐山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范金梁,副秘书长冯艳军,市律协秘书长赵唐民,副秘书长张士贤及消协、律协工作人员参加了咨询、宣传活动。市律师协会选派部分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团成员现场解答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充分展示了我市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唐山电视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报道。
报:省厅办公室综合科、信息科;省厅律师处;省律协;市委信息中心;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综治办;
送:本局局长;
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部、处、室;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共印120份)
唐山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法律咨询活动现场
消费者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消协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