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电 11月13日,经过三个多月的试运行,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除最高人民法院外,20个省(区、市)已经建立全省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今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下了很大的决心,提出要坚决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除了常规的审判流程信息,还增加了对于各类案件实体材料的公开以及电子送达服务,确保了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所以从公开的力度看,已经明显超越了先行推进的有关地方法院。这将在全国法院起到表率作用,带动全国法院的审判流程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在审判流程公开的过程中,各业务部门的法官和书记员除严格落实网上办案的要求外,基本无需进行任何手工操作,所有信息的公布依靠信息化手段自动实现。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系统每日定时自动从机关办案平台抓取待公开的信息,并自动发布到互联网。
第三,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将非常简便快捷。审判流程信息将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短信、电话、手机WAP、APP、微信等各类载体全面及时公开,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任一载体均可查阅案件进展情况。同时,案件信息一有更新,系统即自动推送提醒短信,充分实现“一条龙”、人性化服务。
第四,审判流程公开中融入了电子送达服务,这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一大特色,旨在方便诉讼,提升诉讼效率,同时减轻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负担。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签字同意电子送达的,所有程序性诉讼文书均采用电子送达方式,不再邮寄纸质版本。一旦进入电子送达程序,即向受送达人推送提醒短信,受送达人下载诉讼文书时,系统自动生成送达回证,并回传到办案系统。受送达人未及时下载的,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提醒、指导,或者采用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及时送达。
第五,庭审录像和电子卷宗的查阅。庭审一结束,庭审录像即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电子卷宗无论是否归档,均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申请查阅的,均可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阅卷室进行。查阅庭审录像的,由诉讼服务中心在核实当事人等身份信息后直接提供;查阅已归档电子档案的,须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提供查阅;查阅未归档电子卷宗的,须经案件承办部门批准后提供查阅。
第六,公开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联系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以方便当事人通过公开渠道依法与承办法官进行正常沟通、反映合理诉求,有效避免当事人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联系承办法官,既回应了社会需求,也方便群众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