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
案件将采取书面审形式审理
今天上午8时许,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决定书,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上午10时,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通报了此案复查进展情况,并于会后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
这预示着被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执行死刑18年后,当年的杀人犯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
时间回溯到18年前。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杀害。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此案凶犯,随后被执行死刑。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疑犯赵志红落网,他自称是“4·9”案的凶手。但赵志红案一审时检方诉状未纳入“4·9”案,随后此案仅开庭一次便休庭至今,其依然被羁押中。
李生晨说,内蒙古高院之所以对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父母提出的申诉,经复核审查,此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即发现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人民法院应该重新审判。
李生晨介绍,自收到呼格吉勒图父母的申诉以来,内蒙古高院一直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复查。其间,相关的公检法机关也分别进行复查。
但由于此案时间过长,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给复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另外,此案事关命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严谨细致、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地予以审查。
关于再审后的工作,李生晨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再审案件的有关规定,内蒙古高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此案。
李生晨还强调,内蒙古高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公正及时审理此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经过审理,如果认定此案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要依法公开。
李生晨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介绍,呼和浩特市中院负责审理赵志红案,因涉及补充侦查等问题,何时启动此案,由呼和浩特市有关司法部门协商决定。
案情简介: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杀害。
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很快被认定为此案凶犯。有关的逮捕、起诉、一审、二审等环节均快速完成,包括执行死刑在内:
5月23日,呼和浩特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不服,提起上诉。
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而这也意味着死刑被核准。
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押往刑场。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疑犯赵志红落网,他自称是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中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指控漏掉了呼格吉勒图案,庭审暂停。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