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
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意见》(冀司〔2011〕29号)和2014年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26日之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完成自查,12月29日开始市局、市律协联合检查组对市直所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区律师所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29日 华夏中天、万春、秉信、唯实
12月30日 华岩、冀华分所、靖民、徐利民
12月31日 天壹、三和时代分所、陈大为、渤澳、陈建仲
2015年1月5日 唐正、 冀信分所、佳诚信和、高阶
2015年1月6日 北辰、经广、仲浩、卓远
1月7日至23日,抽查县区律师事务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市局、市律协制定的《唐山市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以下简称《31条标准》)进行考核,31条标准均达标即为合格,有任何一条不达标则为不合格,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于年检考核前再次进行检查,2015年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前仍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将对其暂缓考核。
三、检查组人员构成
检查组成员由市局律管干部、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律协秘书处的相关人员组成。
四、检查方法
1、听取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于律所“三化建设”的情况汇报;2、查阅律所章程、规章制度、聘用合同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硬件建设等,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对《31条标准》中的各项内容逐一评定,以各项制度为例,有制度和相应的落实情况即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做好“三化建设”检查考核的的准备工作。市直各律师所主任要根据时间安排好工作,准备好迎检材料,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好本地律师所的“三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并于本月31日之前向市局律师处报送本地 “三化建设”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及本地“三化建设”验收达标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以备检查组抽查。
附件:1.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2.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检查考核
一览表
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1、本所汇报材料;
2、本所人员情况(包括律师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
3、年轻律师教育和培养制度以及落实情况;
4、律师事务所与聘用人员签定的聘用合同;
5、对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6、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7、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落实情况;
8、投诉查处制度及投诉查处情况;
9、行政或后勤人员及会计聘用合同;
10、律师事务所业务登记簿;
11、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及各种材料归档情况;
12、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13、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
14、律师所党员律师名单;
15、本所律师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证明;
16、档案范本(民事、刑事、非诉各一本);
17、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规则;
18、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章程、规章制度汇编,合伙所合伙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唐山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31条标准》检查考核一览表
考核单位: 律师事务所 评定结果: 检查组成员签名: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定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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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化 建 设 |
1.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
办公场所建设情况 |
1)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有明显规范的标牌、标识,办公场所布局得体、秩序良好,所内人员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2)律师人均办公面积达到1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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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施购置使用情况 |
3)国资所、合伙所和5人以上个人所(含5人)配备专职行政或后勤人员,5人以下个人所至少配备兼职行政或后勤人员。 4)计算机达到人手一台,所内设立了固定电话,其他办公设施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开展需要。 5)设立了专门档案(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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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基金情况 |
6)设立了事业发展、执业风险、律师培训等基金,且专职律师每年人均不低于800元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资金积累相关制度,设立了相关保障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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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定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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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 员 管 理 情 况 |
管理责任 落实情况 |
7)建立了主任负责制,明确了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的管理职责,并形成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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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8)建立了规范的聘用管理制度,与聘用人员全部依法签订至少1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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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9)建立了并落实严格的实习人员接收和管理制度,实习人员实习期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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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0)建立了并认真落实律师流动管理制度,建立了严密的流动审核、批准、报告等程序,按照要求办理律师流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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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1)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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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监督及投诉查处情况 |
12)建立了日常监督制度,设立了专门监督、投诉查处机构和工作规则,依法及时处理违规违纪案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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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3)建立了律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所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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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 务 管 理 情 况 |
委托代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4)建立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做到了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统一开具正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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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执业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5)建立了并认真落实执业公示、委托代理、利益冲突审查、责任赔偿保险等诚信制度,将律师执业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及时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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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质量管理情况 |
16)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法律服务质量跟踪卡,做到一案一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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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档案管理情况 |
17)建立了规范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档案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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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 务 管 理 情 况 |
财务管理人员情况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18)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规定,财务管理账目清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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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定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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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党 建 情 况 |
党支部建设情 |
19)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党支部。已建立党支部的,党支部制度健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按照规定培养发展新党员;各种会议、活动记录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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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 息 化 管 理 情 况 |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情况 |
20)本所计算机连接互联网,能够正常上网,基本实现网上办公、网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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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情况 |
21)购置使用全省律师事务所网络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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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化 建 设 |
1. 依 法 设 立 情 况 |
制定章程、合伙协议情况 |
22)制定了本所章程、合伙协议等事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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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23)建立了完善的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制度,并认真落实,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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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合伙人情况 |
24)建立了发展合伙人的标准及程序,并严格实施,不吸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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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决策情况 |
25)重要决策事项及内容全部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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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管理情况 |
律师社会保障情况 |
26)依法为本所聘用律师及管理人员全部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本所律师参加全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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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依 法 执 业 情 况 |
指导、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情况 |
27)认真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五项制度和八项纪律,指导律师依法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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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援助情况 |
28)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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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情况 |
29)坚持依法执业、公平竞争的;未发生以诋毁同行、违规降低收费、违规广告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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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过错赔偿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
30)建立了并落实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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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化建 设 |
1.确立专业化发展方向情况 |
31)达到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20人以上)设立不同专业部室;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培养专业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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