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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吉明年移交铁路运输审判业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12-22 08:51:20    共阅读:

辽吉明年移交铁路运输审判业务 

     自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境内的长春、吉林、通化、白城、图们等五个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业务,将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移交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纳入到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

    过去,吉林省境内的长春、吉林、通化、白城、图们五个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业务,按沈阳铁路局企业建制划归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管辖。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两年前,辽吉两省启动了铁路法院、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分离,整体移交地方,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工作。

    移交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尽快理顺管辖关系,协调完成案件管辖交接事宜,为铁路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悉,辽吉两省近日将逐步协调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的案件管辖交接事宜,明确管辖范围和案件移送、办理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