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及相关工作的情况。
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河北高院近日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据介绍,环境保护审判庭打破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界限,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受理河北全省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保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还的环境保护案件。
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可根据环境保护审判业务量等具体情况,合理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案件数量不足的地方可以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